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生物医药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石家庄高新区关于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石高管字〔2020〕19号)规定,科技局将开展2021年度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请相关企业认真核对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完成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到管委会(南院)科技金融服务中心E9,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7日。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和现场验收。
联系人:苏阳 联系电话: 85096089
附件:1.石家庄高新区关于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2.石家庄高新区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表
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1:http://www.rztjt.com/uploadfile/2021/0629/20210629051636554.pdf
附件2:http://www.rztjt.com/uploadfile/2021/0629/2021062905172129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