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政策导向,不仅是对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表态,也体现了我国执政党对下一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思考。
接下来,如何在竞争制度、融资制度、信用制度、技术支持、优化行政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切实维护民营企业、促进其增长,则是一项需要全面铺开、攻坚稳进、持之以恒的艰苦而重要的工作。
《决定》再次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给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决定》还提出,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
这些都大大放宽了民营企业在某些行业的准入限制,民营企业也能够参与到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中来。这对民营经济都是重大利好。